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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雇主對於深入山區工作之勞工,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儘可能避免其單獨一人工作。
如必須單獨一人進入山區,應將工作計畫告知工作有關人員。
二、在進入山區之前,使其攜帶簡單急救用具、乾糧、蛇藥、指南針、火柴、打火機、小刀、手斧及夜間照明用手電筒等必須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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