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吊籠之控制裝置,應有自操作部分放手時,能自動將該吊籠之動作停止之構造。
但其操作部分如分設於二處以上時,該裝置應為不能同時操作之構造。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