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條積載荷重係指作用於工作台底板中心之集中荷重,其值應為下式計算結果以上:W=75(A+1),式中之W及A分別表示下列之值:W:積載荷重(公斤)。A:工作台底板面積(平方公尺)。椅式吊籠之積載荷重應為一百公斤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