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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77條

製造鍋爐本體完成時,應由製造人向製造所在地檢查機構申請構造檢查。
但水管鍋爐、組合式鑄鐵鍋爐等分割組合式鍋爐,得在安裝築爐前,向設置所在地檢查機構申請構造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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