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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43條

升降機之電磁接觸器之操作回路如接地時,該電磁接觸器有被接通之虞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線圈之一端聯接於接地側之電線。
二、線圈與接地側之電線間,不得設置開關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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