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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37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十四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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