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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勞工故意隱匿事實或拒絕、妨礙查詢,或為不實之舉證或證明文件者,不予墊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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