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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一、本基金年度計畫及業務報告之審議事項。
二、本基金業務之檢討改進事項。
三、本基金年度預算、決算之審議事項。
四、本基金收支之審核事項。
五、其他事項。
本會不對外行文,其決議事項應報請勞動部核定後分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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