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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法規章節: 第43條

檢查員對事業單位實施檢查時,得通知事業單位之雇主、雇主代理人、勞工或有關人員提供必要文件或作必要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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