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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法規章節: 第83條

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
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經濟部訂定,並報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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