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基本工資審議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辦理日常事務。
置工作人員若干人,協助工作,由有關單位調兼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