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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依前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提供律師代撰書狀之費用,每一審最高補助新臺幣五千元,全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申請前項補助,應檢具申請書及律師代撰書狀之費用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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