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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審議結果以其他法律關係是否成立為據者,於該法律關係未確定前,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得依職權或申請,暫停審議程序之進行,並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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