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為審議申訴案件,必要時,得指派委員二人以上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專案小組調查過程應保護申請人、相對人及關係第三人之隱私權,調查結束後,由專案小組作成調查報告,提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