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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為審議申訴案件,必要時,得指派委員二人以上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
專案小組調查過程應保護申請人、相對人及關係第三人之隱私權,調查結束後,由專案小組作成調查報告,提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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