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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主要人行道及有關安全門、安全梯,應有夜間足以辨識之明顯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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