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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繼續加保者在尚未符合請領老年給付條件前,因死亡或失能程度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其保險效力至死亡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診斷為實際永久失能之當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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