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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部主管職工福利委員會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財團法人應將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目與經費預算有關之財務報表,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於每年年度開始後一個月內,送本部備查。
財團法人應將第十四條第一款之前一年度財務報表,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於每年結束後五個月內,送本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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