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條財務報表附註,指下列事項之揭露:一、受法令、契約或其他約束限制者,應註明其限制、時效及有關事項。二、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三、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四、政府法令變更所生之重大影響。五、其他為避免誤解或有助於財務報表之公允表達所必要說明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