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條保險人經營本保險業務或因勞工變更保險人、轉換保單而衍生之費用,得於保單中約定收取行政費用,並自收益中逕自扣除。但年金保險之收益率,於扣除行政費用後,仍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承受轉換保單之保險人不得收取保單轉換而衍生之任何費用。保單轉換衍生之行政費用上限,由保險業務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