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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被保險人於必要情況下,臨時從事其他工作,該項工作如為雇主期待其僱用勞工所應為之行為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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