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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被裁減資遣之被保險人續保時,其投保薪資以裁減資遣當時之投保薪資為準,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所適用之投保薪資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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