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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條文,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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