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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契約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勞動者因自己之過失,在普通條件之下,不能達於標準生產額時,僅得請求與其工作相當之報酬。
前項標準生產額,由雇方或雇方團體與勞方團體共同協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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