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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工教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事業單位或工會得指定人員辦理勞工教育,其任務如下:一、關於勞工教育計畫之擬訂、實施及陳報事項。
二、關於勞工教育教材之編纂事項。
三、其他有關辦理勞工教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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