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申請裁決者,為申請人,他造為相對人。
申請人及相對人,均為裁決事件之當事人。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