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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八年四月二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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