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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會財務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工會應逐年提列足夠之準備金,其金額由理事會訂定,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
但決算發生虧損者,得不提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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