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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會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工會每年應將財產狀況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提出書面報告。
會員經十分之一以上連署或會員代表經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得選派代表會同監事查核工會之財產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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