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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會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由理事會處理工會一切事務。
工會監事審核工會簿記帳目,稽查各種事業進行狀況及章程所定之事項,並得會同相關專業人士為之。
監事之職權於設有監事會之工會,由監事會行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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