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大量解僱勞工時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部派兼之;所需工作人員,由本部指派現職人員兼任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