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條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一、資訊作業整體規劃、研究發展與共同規範之研訂及推動。二、本局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三、資訊作業之教育訓練及推廣。四、本局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五、資訊應用系統之規劃、發展、管理及推動。六、本局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及協調推動。七、其他有關資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