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勞動保險司掌理事項如下:一、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職業災害保險政策、法規與計畫之研析、規劃及協調。二、勞工保險年金制度之研究、規劃及改進事項。三、就業保險政策、法規與計畫之研析、規劃及協調。四、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與就業保險財務之研究、規劃及改進事項。五、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與就業保險之業務監理及督導。六、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與就業保險非屬基金投資之財務監理及督導。七、其他有關勞動保險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