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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觀光遊樂業與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配合觀光政策提升服務品質核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交通部核定所依據之事實,於核定效期內發生變更,致與原據以申請之第二條各款規定情形不符者,交通部應廢止原核定,並副知該管稅捐稽徵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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