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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觀光遊樂業對外宣傳或廣告之服務標章或名稱,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始得對外宣傳或廣告。
其變更時,亦同。
地方主管機關為前項備查時,應副知交通部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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