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38條

觀光旅館業對其僱用之職工,應實施職前及在職訓練,必要時得由交通部協助之。
交通部為提高觀光旅館從業人員素質所舉辦之專業訓練,觀光旅館業應依規定派員參加並應遵守受訓人員應遵守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