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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內建築物之造型、構造、色彩等及廣告物、攤位之設置,其實施及範圍,由主管機關會商建築、區域計畫、都市計畫等主管機關劃定公告後,依相關法令落實於該管土地使用計畫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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