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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觀光文學藝術作品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觀光文學藝術作品獎之評審標準由評審委員議定之。
評審委員出席評審會議,審查觀光文學藝術作品得支領審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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