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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龜山島登島收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憑證明其身分之相關證件,予半價優惠:一、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假日出示證明文件。
二、依志願服務法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予以半價優惠。
三、交通部依法公告予以半價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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