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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溫泉區管理計畫審核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為審查溫泉區管理計畫之擬訂、修訂或廢棄,得準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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