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發展觀光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為維持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之美觀,區內建築物之造形、構造、色彩等及廣告物、攤位之設置,得實施規劃限制;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