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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在風景特定區內開發經營觀光遊樂設施、觀光旅館,經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者,其範圍內所需公有土地,得由該管主管機關商請各該土地管理機關配合協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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