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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專業導覽人員陪同旅客進入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得由該管主管機關給付導覽津貼。
前項導覽津貼所需經費,由旅客申請專業導覽人員陪同之費用支應,其收費基準,由該管主管機關擬訂公告之,並明示於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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