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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宿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民宿登記證、民宿專用標識牌遺失或毀損,民宿經營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備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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