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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宿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申請民宿登記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地方主管機關敘明理由,以書面駁回其申請:一、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仍未辦理。
二、不符本條例或本辦法相關規定。
三、經其他權責單位審查不符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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