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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特定營業人遷移營業地址者,民營退稅業者應通報該特定營業人遷入地主管稽徵機關,並副知遷出地主管稽徵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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