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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民營退稅業者應善盡監督及管理特定營業人之責任,就可能產生之疏失,預擬防杜機制。
如有可歸責於特定營業人、民營退稅業者或其退稅系統之事由,致發生誤退或溢退情事者,民營退稅業者墊付之誤退或溢退稅款,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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