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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帶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或出租水上摩托車者,應於活動前對遊客進行活動安全教育。
前項活動安全教育之教材由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訂定並公告之,其內容應包括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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