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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氣象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新聞傳播機構所傳播之氣象、地震、海象等現象之警報及災害性天氣之預報,應以中央氣象局提供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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