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本辦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一、一般天氣預報:指全國各地非災害性天氣預報。二、特報:指針對災害性天氣而發布之預報。三、地震報告:指對地震觀測結果所作之報告。四、海嘯警報:指對地震引起之海嘯所發布之警告性預報。五、海嘯報告:指對海嘯觀測結果所作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