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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氣象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中央氣象局觀測到我國沿海發生波高五十公分以上之海嘯時,應儘速發布海嘯報告,並迅速通報中央災害防救主管機關、相關單位以及新聞傳播機構,採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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